提高公务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
——省商务厅举办《突发事件应对法》培训会
3月18日下午,省商务厅举办《突发事件应对法》培训会,邀请中共海南省委党校副校长王和平教授进行专题讲解。省商务厅副厅长杨照耀主持培训会。
《突发事件应对法》于2007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,是我国第一部应急管理的综合性法律,对于及时有效控制、减轻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,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,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,具有重要意义。
王和平教授结合2008年的雪灾、地震以及藏独等突发事件,详细阐述了《突发事件应对法》出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。并从我国政府应急管理法律制度的历史发展、现状及特征,《突发事件应对法》的立法背景、立法思路和基本特点,以及《突发事件应对法》确立的政府在突发事件应对中的法律职责、预防和处置能力等几个方面进行了系统阐述和深入讲解。
商务厅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会。 |